第一部分 南康區政協辦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區政協辦公室是區政協的工作機構,承擔為區政協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服務的各項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政協贛州市南康區委員會全體會議、常務委員會會議、主席會議以及其他重要會議、活動的組織和服務工作。
2.負責政協贛州市南康區委員會全體會議、常務委員會會議、主席會議決議、決定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3.研究統一戰線和人民政協的理論、政策,提出人民政協履行職能的工作建議;起草區政協的重要文稿;協調和組織人民政協的對內對外宣傳工作。
4.負責協調、保障專門委員會實施專題調研和開展相關活動的組織服務工作。
5.負責區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的協調和服務工作。
6.負責區政協委員視察、考察、調研及其他重要活動的組織服務工作。
7.整理、報送政協組織和委員履行職能形成的建議案,調研視察報告;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處理政協委員和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
8.負責與區委、區人大、區政府有關部門的工作聯系,負責與區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的聯系協調工作;負責與省、市、縣(市、區)政協的聯系聯絡。
9.負責區政協機關的機構編制、干部人事管理等工作。
10.承辦區政協領導同志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部門基本情況
贛州市南康區政協辦公室共有預算單位1個。編制數16人,其中行政編制13人,工勤編制3人;年末實有人數58人,其中在編在職人員22人,退休人員27人,見習生2人,臨時聘請人員3人,遺屬4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件:u/cms/www/201810/151225330uug.xls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收入總計639.10萬元,其中年初結轉和結余 124.99萬元,較2016年增加36.43萬元,增長41.14%;本年收入合計514.12萬元,較2016年減少42.16萬元,下降7.58 %,主要原因是:2017年不是換屆年,相應會議經費財政預算也做了調整減少。
本年收入的具體構成為:財政撥款收入508.62萬元,占98.93%。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支出總計639.10萬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計 516.36萬元,較2016年減少24.36萬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2017年是例會年,會議開支也隨之相應減少;年末結轉和結余122.75萬元,較2016年增加18.62萬元,增長17.88%,主要原因是:2017年5月公車改革,單位只留下2輛公務用車,公車運行費也相應降低不少。
本年支出的具體構成為:基本支出508.62萬元,占100%,無項目支出。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財政撥款本年支出年初預算數為575.28萬元,決算數為516.3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9.76%。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年初預算數為521.8萬元,決算數為 46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9.11%。
(二)社會保險和就業支出年初預算為35.18萬元,決算數33.0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4.06%。
(三)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年初預算為18.3萬元,決算數18.3萬元,完成100%。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516.36萬元,其中:
(一)工資福利支出348.72萬元,較2016年增加111.15萬元,增長46.79%,主要原因是2017年評先評優發放獎金增多。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156.35萬元,較2016年減少32.23萬元,下降17.09%,主要原因是對照中央八項規定等精神,在日常工作中厲行節約,取得了較好的成效。
(三)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6.35萬元,較2016年減少101.62萬元,下降94.12%,主要原因是:自2016年11起退休人員工資移交社保局發放。
(四)其他資本性支出4.94萬元,購置了空調、電腦等辦公設備。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2萬元,決算數為9.35萬元,完成預算的77.92%,決算數較2016年減少13.68萬元,下降59.4%,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0萬元。
(二)公務接待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5萬元,決算數為4.03萬元,完成預算的80.6%,決算數較2016年減少0.23萬元,下降5.4%。與去年持平。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5.3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年初預算數為 0萬元,決算數為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7萬元,決算數為5.32萬元,完成預算的76 %,決算數較2016年減少13.45萬元,下降71.66%。主要原因是:2017年5月公車改革,單位只留下2輛公務用車,公車運行費也相應降低不少。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61.29萬元(與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保持一致),較2016年減少33.89萬元,下降17.36%,主要原因是:會議費和公車運行費降低了。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4.94萬元,用于購置空調、電腦、打印機等辦公設備。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辦組織對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 績效評價等級為優。本單位無項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可結合部門實際收入情況舉例說明)
五、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繳款”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七、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八、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一、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各部門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